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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机农业

作者:         发布日期:2018-04-27     

     

  有机农业:中国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有机产品认证中心参照、欧盟和其他发达国家有关有机农业制定的基本标准和法规,并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将有机农业定义为:在动、植物生产过程中不使用化学合成农药、化肥、生长调节剂、饲料添加剂等物质,以及基因工程生物及其产物,而是遵循自然规律和生态学原理,协调种植业和养殖业的平衡,维持农业生态系统持续稳定的一种农业生产方式。

  近年来,有机农业的生态环境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日益引起了各级地方政府的重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自身特点相继出台了一些产业扶持政策和推进措施,成为了地区农业工作的新亮点。如内蒙古、广西等自治区将有机农业列入区品牌农业(特色农业)发展规划,明确任务措施;黑龙江、江苏、上海、重庆等省市对有机农业项目的认证费、产品环境检(监)测费用给予财政补贴等;吉林省政府计划出台关于加快“三品一标”农产品发展的意见,专项用于对“三品一标”产品认证、基地建设、品牌培育、产品推介、质量追溯、产品检测等方面的补贴和奖励,项目资金5000万元;安徽省2015年下达省财政基地建设项目资金220万元,重点用于补助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等发展;海南省政府2014年出台支持品牌农业发展政策,制定了对发展有机认证的首个产品奖励30万元的支持政策;宁夏回族自治区划拨农业产业化资金30万元,扶持有机农业示范基地创建工作。 另外,我部所属中绿华夏有机食品认证中心是从事有机食品的认证和管理的专门机构,该中心针对所属国家级贫困县的有关认证企业,实施认证费减免35%的优惠政策。其中青海省全境减免三分之一年度检查费,年度管理费按照年销售额下限收取;对芦山县地震灾区,认证费和年度管理费减半收取。该中心先后在西藏、青海、宁夏和内蒙等边远地区举办有机产品认证检查员技能培训班、有机畜牧业技术培训班,促进了该地区进一步加强有机生产和管理技术力量。同时,该中心着力推动有机农业生产相关技术规范研究制订工作。目前已组织专家编写并发布了《有机茶》(NY5196-2002)、《有机茄果类蔬菜生产质量控制技术规范》(NY/T2409-2013)、《有机水稻生产质量控制技术规范》(NY/T2410-2013)、《有机苹果生产质量控制技术规范》(NY/T2411-2013)四项有机农业生产行业标准,还组织专家编写并出版了《有机水稻生产与管理》《有机茶叶生产与管理》《有机果品生产与管理》和《有机乳制品生产与管理》四册“知识百科”丛书,对于企业在有机生产中遇到的实际问题进行了专业而详细的解答。

  为规范有机产品认证活动,确保认证程序和管理基本要求的一致性和认证的有效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和《有机产品认证管理办法》的规定制定本规则,国家制定了新版《有机产品认证实施规则》。有机农业的发展到一定程度,出现了市场混乱,为了调整有机农业市场的规范及整洁,所以《有机产品认证实施规则》的出台,是国家对有机农业的一个支持。